
刚才我说了,我是一条小公狗。用“公”字来修饰狗,是说明我的身份;用“小”字来修饰狗,是说明我的体型。综合起来,我不是性感的小狗狗。
在这个世间,我已经存在七年了。一条狗活到这么大,也算是知天命了。因为我经常进行户外锻炼,生命在于运动嘛,所以身体还不错,这就是我长寿的秘诀吧。说到这里就要提到我的头儿杂家了,这家伙有毛病,外面空气清新阳光充足,偏偏呆在电脑前写呀写的,所以他没有我健康。亏你们还叫他阳光男人呢,他要是阳光男人,我就是阳光狗狗了!
这个家伙爱虚荣,一会说“好死不如赖活”,一会又说“这辈子决不当无名小辈”,再看看你混的怎么样?不怎么样!又因为我是跟他混的,所以我也混的不怎么样。所以一想到这里的时候,我就比较矛盾。一方面盼着他早日功成名就,我也能跟着沾光,吃香的喝辣的;另一方面我又担心这小子一旦混好了,可能翻脸不认狗了。
不说这个营养不良的混球了,说说我吧。记得当初,我刚进杂家的家门的时候,小的像个绒球,只知道想我的娘亲,我怀念在她身边吃奶的日子。现在我一条狗闯荡这个世间,有那么一点自信心不足。杂家见到我时是一脸笑意,谁知道是不是笑里藏刀呢,反正他抱着我哄着我,甚至喊我小可爱。这让我很不习惯,我又不是小宝宝,你怎么用这种方式教育我呢,太不象话了。
因为先天遗传的原因,我的个头不大,我记得你们人类有一句名言:“浓缩的都是精品!”我常常用这句话来安慰自己,但个小也有个小的好处,我的身形特别敏捷。
比如有一天,我面前爬过一条病老鼠,怀疑他吃了老鼠药,药效上来了,没能耐再折腾。我眉头一皱,计上心来,吃了这么久的白食,总得表现表现吧,现在立功的机会来了。我就扑了上去把它给喀嚓了,然后把死耗子衔到杂家的卧室里,让他能轻易看到。我想,他看到后一定夸我是捕鼠能手,这样一来我家的那只猫,就可以光荣下岗了。我就趴在死耗子前,等杂家的到来。晚上的时候,他果然醉醺醺的回来了,看到自己卧室的死耗子后,勃然大怒,捏着鼻子喊着:“臭死了!”并用脚踢我的小屁屁,幸好他穿的是拖鞋,没有伤及我的五脏六腑,不过我还是装作很痛苦的样子,“嗷”着跑开了。
还有一次,我想跟他比试比试谁跑的快,我知道他死要面子,不会跟一条小狗狗赛跑的,恰好吃中午饭,他把拖鞋脱了,大口大口地嚼馒头。于是我灵机一动,衔着他的一条拖鞋往外跑,他果然来追了,光着脚追啊追的,然后我听见后面一声惨叫,回头一看,他的脚被碎玻璃划破了。虽然人狗赛跑以狗的胜利而结束,但出现意外后,他躺在床上输液消什么炎,屁股上挨了好几针,什么也不能做,还哎呦哎呦哎呦呦的。我心里真呀真高兴,心想:“就为两块钱一双的拖鞋,你去追一条小狗狗,传出去别人不笑掉大牙才怪。乖乖,你也有今天?我的屁股被你踢过,现在你的屁股被针踢了。哼~两两相抵,谁不欠谁!”因为他不能下床做饭,所以我也吃不上骨头了,直到这个时候,我才后悔不已。没有办法,只好拿老猫猫的食粮充饥了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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